Populace
民眾版
住院須知
首頁醫療服務住院須知
住院須知
請假規定:
住院期間若需外出,需經主治醫師同意核章並填好請假單,每次不得超過四小時,逾時或未經許可不假外出,視同自動出院,健保局不予支付相關費用,住院費用需自付。

物品借用規定:
病房備有輪椅、冰枕、活動點滴架、輔助器,欲借用時,請洽詢護理站(需押證件)。

緊急呼叫鈴:
每張病床及浴室內皆有緊急呼叫鈴,提供緊急時呼叫護理人員用。

探病原則:
晚上10時後請依醫院規定進出醫院。並請配合使用陪伴證,以利夜間管制出入。
為確保病人及自己的健康,探病前後請記得洗手。
探病時請保持安靜,並遵守時間限制,以免影響病人療養。
探病時請勿攜帶12歲以下之孩童進入病房,以避免傳染病。
孩童進入醫院時,請勿嬉戲、奔跑,請 家長盡看管之責。
未經同意請勿進入護理站及任意取用物品或翻閱文件。
為維護健康病室內請勿喝酒、嚼食檳榔、吸煙或施打藥物(毒品)。
請愛惜公務,若有蓄意破壞者,經查屬實需照價賠償。
為維護環境衛生請配合垃圾分類。
如有疫情,請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執行防護措施。

陪病原則:
每位病人只限陪伴都一名。陪伴者請在陪客床上休息。勿佔用床位或與病人同睡一張床。
陪伴床可提供做為睡覺(晚上睡覺及午休)之床位,但請於每天早上7:30及下午2:00後以,將陪客床拉成座椅狀態,以免 影響醫療作業之進行。
陪伴者請自備枕頭及棉被(除特等單人房外),不便之處敬請原諒。
加護病房設有「家屬休息室」,每位病人家屬請依護理人員所分配之床號休息,勿隨意更換床號,若需使用,請洽加護病房護理人員。
為維護病人之安全,照顧幼兒、行動不便及意識不清之病人時,請隨時將床欄拉起,避免發生跌倒之意外。
為保持病室之整齊美觀,請將物品收拾於衣櫥或床旁桌櫃內,並請勿在病室內、衛浴間、樓梯間晾曬衣服,請至規定地點晾曬衣服。
請勿在病室牆壁任意張貼佛像、符令,掛勾艾草,以維持病室整齊美觀。
陪伴時請勿在病室內大聲談話、賭博、以維護安寧。
為防宵小偷竊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巨額現金至醫院。